关于《绍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核算办法(暂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2 点击次数:398
一、项目概况
本办法适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以下简称“VOCs排污权”)核算的管理与实施。明确主要采用产排污系数法,确定VOCs排污权核算程序。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提供初始排污权核算的依据。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该规划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规划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实施主体反馈。
四、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主体: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杜宇 联系电话:0575-85733890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云东路381号迅腾大厦12楼
附件:绍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核算办法(暂行)0911docx.docx
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