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评估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31 点击次数:362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有效管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询公众对本工作方案的态度,包括工作方案施行后对其日常生活及工作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要求。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对本方案有任何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主体或评估机构反馈。
(1)评估主体: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何盈 联系电话:0575-85134135
(2)评估机构: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家峰 联系电话:0575-8522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