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危险废物焚烧炉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度增补纳入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通知》(浙环函〔2021〕7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越委办〔2020〕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危险废物焚烧炉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危险废物焚烧炉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
3、项目概况:为满足越城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的需要,推进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适度竞争”的良性市场局面,需在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新建危险废物焚烧炉项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2)本项目实施对您生活、工作的影响;(3)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及您的诉求;(5)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对本项目在任何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主体或评估机构反馈。
评估主体: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57566001
评估机构: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杜宇 联系电话:15267518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