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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改革方案 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10    点击次数:398

为充分了解利益相关者对“绍兴市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改革方案”的意见,更好的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改革方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车辆检测的满意度按照全省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做好2021年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攻坚的通知》(浙公办(202133)有关要求,深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改革的要求对于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将现行的6年环保免上线检验时间延长至10年。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适用于绍兴市范围内。可能产生的风险点:

1方案制定的审查合法性风险;

2改革方案完整性全面性风险;

3方案内容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符合性风险;

4方案中监管部门职能分工合理性风险;

5方案出台的时机和条件是否合适与群众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符性引发的风险;

6、线下监督抽测技术可行性风险;

7、免检车辆数据分享有效性及时性;

8、环保免检与安全免检能否有序对接;

9、社会舆论引发的风险。

为防止各风险发生或发生时无应急措施,各风险点通过采纳相关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等级。

二、征询公众的主要意见

主要征询公众对本管理规定的态度,包括规定施行后对其日常生活及工作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要求。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510日至518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评估主体及评估实施主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章奇羊  联系电话:0575-85225466

   评估实施主体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家峰  联系电话1333680911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绍兴市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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