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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柴油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3    点击次数:465

为充分了解利益相关者对“绍兴市柴油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更好的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管理办法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基本情况

本管理规定是为规范柴油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适用于绍兴市范围内。可能产生的风险点:

1、规定制定的审查合法性风险;

2、管理办法完整性全面性风险;

3、管理办法内容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符合性风险;

4、管理办法中监管部门职能分工合理性风险;

5、规定出台的时机和条件是否合适。

6、社会舆论引发的风险。

为防止各风险发生或发生时无应急措施,各风险点通过采纳相关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等级。

二、征询公众的主要意见

主要征询公众对本管理规定的态度,包括规定施行后对其日常生活及工作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要求。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413日至422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评估主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主体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

徐晓雯      联系电话:0575-85132031

卢小丽      联系电话:0575-88623510

马思敏      联系电话:0575-85226861



绍兴市柴油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104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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