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柴油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3 点击次数:601
为充分了解利益相关者对“绍兴市柴油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更好的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管理办法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基本情况
本管理规定是为规范柴油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适用于绍兴市范围内。可能产生的风险点:
1、规定制定的审查合法性风险;
2、管理办法完整性全面性风险;
3、管理办法内容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符合性风险;
4、管理办法中监管部门职能分工合理性风险;
5、规定出台的时机和条件是否合适。
6、社会舆论引发的风险。
为防止各风险发生或发生时无应急措施,各风险点通过采纳相关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等级。
二、征询公众的主要意见
主要征询公众对本管理规定的态度,包括规定施行后对其日常生活及工作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要求。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4月13日至4月22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评估主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主体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徐晓雯 联系电话:0575-85132031
卢小丽 联系电话:0575-88623510
马思敏 联系电话:0575-85226861
绍兴市柴油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10410).doc